滕州市瑞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博主:投资方向标投资方向标 2024-03-22 44492

金融界2024年3月18日消息,滕州市瑞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被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18日10时8分,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通江大道高速收费站连接线检查时,发现滕州市瑞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程钱驾驶的鲁H73H97\鲁D4U25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车上载有一车环保设备,从江苏省常州市到贵州省遵义市。经调查,滕州市瑞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9月5日止),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该公司名下鲁D4U25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滕州市瑞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滕州市瑞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规行为。九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给予滕州市瑞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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